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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九项制度确保大中修工程建设目标
时间:2009-07-08 10:07:45 来源: 作者:刘发国
南通今年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总造价为4800万元,涉及全市四条省道,工程计划10月底全面完成。为加强今年大中修工程的管理,体现又好又快的发展理念,最近,南通市公路处出台了《2009年大中修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在实行施工、安全、廉政“三合同”管理的同时,全面推行九项管理制度,确保实现工程质量、进度、交通安全和廉政等建设目标。
一是开工报告制度,施工单位上报的总体开工报告、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由辖区内公路管理站现场管理组(以下简称现场组)审批,总体开工报告现场组审批后报备市公路处大中修工程管理办(以下简称管理办);
二是首件工程认可制度,所有分项工程实行首件认可,由现场组负责所有分项工程首件方案的审批和认可。管理办对路面及路面基层首件认可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价,检查评价通过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三是分项工程验收制度,管理办负责路面基层、面层等分项工程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四是设计变更审批制度,设计变更由现场组初审,管理办现场审核,纪检、财审联签后报分管处长审批,变更的审批一律以书面为准,未经批准的变更一律不得实施和计量支付;
五是考核奖惩制度,管理办对大中修工程各标段的质量、进度等进行综合考核,实施奖惩;
六是工地会议制度,管理办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质量、进度调度会与施工经验交流会,适时参加现场组组织的工地会议。现场组组织召开工地会议,每月至少一次,并将会议纪要报备管理办;
七是巡查通报制度,现场组建立巡查通报制度,组织现场巡查,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情况,编发月度巡查通报,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通报中存在问题迅速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
八是整改通知单制度,管理办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巡查,并委托试验检测组进行不定期巡查检测。对在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现场组负责督促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结果反馈管理办;
九是信息报送制度,管理办下发统一工程资料表式,现场组负责工程月报、旬报和重大信息的上报工作,内业人员及时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定期上报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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